反腐倡廉是一个现代词汇,但却是贯穿古今所有朝代的永恒课题。可以说,人类社会的阶级一经存在,贪腐便随之而生了,就好像和光明并生的黑暗,你可以抑制它的显现,却无法彻底消灭它,任凭你竭尽所能。
古往今来,王朝兴衰,大多和官僚阶层的贪腐脱不开干系,所以每一个新朝的建立者,那些时代骄子们,都试图通过规则、制度等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一问题,试图让自己和子孙后代的统治绵延不绝,但全部以失败告终。
在这些探索和努力中,有两个较为极端的例子:宋朝的高薪养廉、明朝的高压反腐,这可以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尝试,他们的双双失败,值得我们深深思考。
宋朝:薪水高、福利好、刑不上大夫
宋朝的建立者赵匡胤出生于官宦世家,其高祖赵朓,在唐朝官至幽都(今北京)县令;曾祖赵珽,在唐朝任御史中丞。赵匡胤自身也是后周高级军官,周世宗柴荣病重时,他已官至殿前都点检,是禁军最高统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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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是赵匡胤较高的出身及职位,使得宋朝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开明王朝。开国功臣得以善终、知识分子得到尊重、商业贸易得到鼓励,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,使得宋朝经济空前繁荣,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中最为富裕的朝代。
赵匡胤认为,朝廷官员的数量并不重要,质量和能力才是关键,因此给予官员的俸禄非常高,希望高薪养廉可以杜绝贪腐。可以说在整个北宋时期,君王都在实行这样的政策,而大臣们也非常支持。
《宋历·职官志》上记载,宋代的宰相、枢密使等朝廷大员,
一个月的俸禄可以达到“三百千”,
也就是三百贯钱。
要知道,当时普通百姓家庭一年的开销大概为十贯钱。一个月三百贯就好像现在月薪三百万一样,可见宋朝高级官员的工资待遇极高。
同时,除了固定俸禄以外,宋朝官员还有实物福利,每个季度朝廷会发放绫罗、绢布、棉花、粮食、束薪等,官员衣食无忧,还能养活家人、仆役。
如宰相、枢密使一级,除了年俸3600贯钱,每年还有1200石粟米、40匹绫、60匹绢、100两冬绵、14400束薪、1600秤炭、7石盐,再加上70个仆人的衣粮。
另外,宋代官员有还一种“公用钱”,就是交际应酬费,上不封顶、且不限时,用完之后还可以再领取。宋代一个节度使以公务招待为由,可以一次性领取2万贯公用钱。
为了缩小高低级官员收入差距,避免低级官员和公吏的贪污、剥削行为,王安石在熙宁变法时期,不仅增了官俸,而且发了“吏禄”,像一个普通的仓吏,岁额就可以达到一万八千九百贯。
但是这样的高薪养廉道正网 ,却因为缺乏惩戒震慑,而最终形成了愈演愈烈的贪腐之风。
赵匡胤为了重文抑武,亲自立下了不杀文臣的誓约,宋代文官因罪被处死的几率不到百分之十,大多犯罪之后就是停职,一旦有了时机,照样官复原职,加官进爵。
就连皇帝自己,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对犯事官员网开一面,所以最终都是“责罚未几,遇赦复叙,故态复作”。
即使很多名臣良相,也不乏奢侈之举。
如寇准,
年少时喜欢饮宴,又闻不惯油灯的味道,家中遍燃蜡烛,彻夜照明,第二天烛油遍地;
宰相吕蒙正,
喜欢吃鸡舌,每天必喝鸡舌汤,杀鸡的鸡毛堆积成山。
宰相以下,朝廷和地方官员的腐化更是成风,州郡文账送上三司,随账都有贿赂,各有常数。仁宗时,杭、越、苏等州“旱涝连年”“饿尸横路”,淮南转运使魏兼奉命去处理。魏兼到苏州3天,“穷彻昼夜,歌乐娱游”,把饥民都赶到庙里关起来,饿死了很多人。魏兼所到之处,官府都遣送妓乐迎候,这是典型的把灾难变成喜事的案例。
甚至很多人做官纯粹为了“高薪”而来。如宋仁宗时,
宋祁(龙图阁大学士)
点着华灯抱着歌妓们醉饮作乐,通宵达旦,穷奢至极。他哥哥
宋庠(司空)
听说后,派人提醒他说:“听说你昨夜又是烧灯夜宴,穷极奢侈,不知还记得某年在州学内吃咸菜拌饭的事情吗?”没想到,宋庠派去的人回来把他弟弟宋祁的“当年在州学读书受苦,就是为了做官享福”的“神回复”带了回来,弄得宋庠一时语塞,在当时,他弟弟的观点确实代表了很多享受“高薪养廉”的宋代官僚的整体思想。
宋代的官员待遇可谓优厚,但高收入并未产生高效率,现实情况啪啪打脸,宋朝高薪制度后期,“廉吏十一,贪吏十九”“货赂公行,莫之能禁”。
宋徽宗时,出现了蔡京、高俅等“六贼”,
让官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,贪腐之气丝毫不亚于以往任何一个朝代。
点评:
宋朝的高薪养廉政策,初衷是美好的,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官员因为缺钱而不得不贪腐的情况,有不少官员洁身自爱,执法公正,像包拯、王安石等人,都是清廉干臣的典范。
但是对贪腐行为的一味放纵,却导致整个官场风气奢靡,自上而下,贪腐成风,屡禁不止,最终引发了系统性的问题。
明朝:待遇低、法律严、重则一锅端道正网
明朝的建立者朱元璋草根出生,年少时经历了元朝末年的极度腐败,亲眼目睹了官员不顾百姓死活,贪腐成性,以至天下大乱,改朝换代的事情。
朱元璋有切肤之痛,因此很懂底层百姓的艰难,他的父亲和兄弟姐妹都因为贪官污吏而活活饿死,所以他对贪官尤其痛恨。
朱元璋对贪腐的严厉惩戒是史无前例的,明朝刑法关于贪腐规定:
官吏受贿八十贯就要处以绞刑,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的则处以剥皮实草刑,
严厉程度千百年罕有。
而且朱元璋的刑法可不像宋朝,流于口头花花,那可是实实在在执行的,从中央六部到地方县府,但凡贪污,不管涉及到谁,绝不心慈手软,一查到底。而且怎么残酷怎么来,什么剥皮实草、断手、断指、削膝盖,各种花样换着来。
朱元璋在府县等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中,作为剥皮的场所,称之为“皮场庙”。在地方官吏的公座两旁,各悬挂一个充满草的人皮袋,以此来警示为官者。
朱元璋深知乱世用重典,所以明初空印案、胡惟庸案、郭桓案,动则牵扯近万人,几乎把朝廷和地方官员反复杀了好几遍。据统计,
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里,先后发起了6次大规模肃贪运动,把15万名贪官污吏推上断头台。
但遗憾,在如此重刑之下,效果依然不佳,贪腐现象始终未能根除,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,连朱元璋自己都无奈感叹“朝治而暮犯,暮治而晨亦如之;尸未移而人为继踵,治愈重而犯愈多”。
在施以重刑的同时,朱元璋还很不厚道的把官员薪资定得极低,甚至连温饱都无法满足。在他的观念里,官员管理国家,只要吃饱就行了,想发财的不要来当官。所以,当时官员除了微薄的俸禄,其他公务、交通、社交、生活等方面福利一概没有。
到洪武二十年,朱元璋还将各级官员的俸禄定为“永制”,并非常自信的告诫子孙,
“凡我子孙,钦承肤命,勿作聪明,乱我已成之法,一字不可改易”
,就这么定死了。
据文献记载,明朝最高的正一品官员的年俸是1044石,低级的正九品官员的年俸是66石(对比上文宋朝,正一品每年光实物福利就是1200石)。
要知道,古代一个县令除了养活一家人吃喝拉撒,还要发工资给自己的轿夫、师爷、丫鬟、管家。此外,县里的县丞、主簿、典史、书吏、六房、衙役等,大部分职位是朝廷不发放俸禄的,他们的工资都需要靠知县去解决。
由于明朝这种薄俸制,导致明朝官场出现了许多奇怪的现象。比如洪武初年,
正三品通政使曾秉
为官清正,在被罢官还乡时,居然为了筹措路费把自己亲生女儿卖了,“贫不能归,鬻其四岁女”。结果被朱元璋处以宫刑。
海瑞
是明朝著名的清官,曾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,妥妥的正二品高官。他病死后,副手佥都御史王用汲前来吊唁,发现海瑞家“葛帏敝籝,有寒士所不堪者”,棺材都买不起。王用汲深受感动,和同事凑钱,“醵金为敛”。
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,
市舶司副使罗伦
,家中贫苦,来客人时,妻子要去邻居家借米;
广西道御史刘准
,因工资太低养不起妻儿,于是向同事、上司们借钱借米,后来刘准病死,家里根本还不起;
山西巡抚秦铉
,堂堂封疆大吏,自己的妻儿老小居然经常吃不饱。在明朝,要做清官,大多就是这种情况。
所谓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朱元璋去世后,虽然低薪的制度还保留着,但朝廷中各种陋规就涌现出来了。明代清官海瑞在担任县令时,记录了一些“常例”收入:
夏绢银、秋粮长银、农桑样绢、折色粮银、盐粮长银、审均徭每里银、造黄册每里银、催甲每里银一两、俸米每石折银一两、柴薪银等等,这些只是众多收入的其中一部分,因实在太多就不一一举例了。
这些灰色收入,都是合法的,虽然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严厉禁止,但他去世后,这些陋规便成为惯例了,
明代全国有1000多个县,如果废除这些陋规,可以说整个官僚系统的运作都会瘫痪,因为这种陋规已经根深蒂固。
与此同时,上下官员的贪欲也越来越大,各种名目的敛财日益增多,如果说先前还是因为工资低,迫不得已找些收入来源,那么后来就发展成巧立名目贪腐剥削了,因此说,明朝的覆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官僚系统问题,其腐败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,从县里最低级的衙役,到皇帝身边的太监,各个都家财万贯。
点评:
明朝过于追求官员的个人品行,忽略了为官正常的收入需要,把戒除贪腐的希望寄托于严酷刑法之上,但执行刑法的也是官员,不合理的刑法又怎么能持久施行呢。
倘若朝廷的官员都是汉唐时的门阀士族,那或许还可以寄希望于高门大姓的门风自律;但自科举选士盛行以来,寒门子弟为官的日益增多,哪个苦读学子当官不为光耀门楣道正网 ,不为封妻荫子,如果官员连收入都无法温饱,又怎能不想方设法贪腐,所以明朝贪腐败于制度,即使严刑峻法亦不能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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